您可以与组织中的其他用户共享 VMware Cloud Director Object Storage Extension 目录,也可以通过 Internet 公开共享。

前提条件

  • 确认您具有共享目录所需的一组权限。
    • 如果您是组织管理员,则可以共享组织中用户拥有的所有目录。
    • 如果您是组织用户,要共享目录,您必须是目录的所有者。
  • 确认您要共享的目录已发布。您无法共享未发布的目录。

过程

  1. 登录到 VMware Cloud Director tenant portal
  2. 更多下拉菜单中,选择对象存储
  3. 目录窗格中,单击要共享的目录的名称。
  4. 操作下拉菜单中,选择共享
  5. 选择目录的共享状态,然后单击设置共享状态
    选项 描述
    专用 只有对象所有者和组织管理员可以管理 VMware Cloud Director Object Storage Extension 中的目录。
    租户 向同一组织内的所有用户授予对目录的读取权限。

    如果您使用的是 ECS 存储平台,则此选项不可用。

    公开 授予所有用户对目录的读取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