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首先在组织虚拟数据中心范围内添加分布式防火墙规则。然后,可以缩小要应用规则的范围。分布式防火墙允许您在源级别和目标级别为每个规则添加多个对象,以帮助减少要添加的防火墙规则的总数。
有关可在规则中使用的预定义服务和服务组的信息,请参见查看可用于防火墙规则的服务和查看可用于防火墙规则的服务组。
过程
- 从顶部导航栏中,选择资源,然后单击云资源。
- 在左侧面板中,单击组织 VDC。
- 单击目标组织虚拟数据中心旁边的单选按钮,然后单击管理防火墙。
- 选择要创建的规则类型。您可以选择创建常规规则或以太网规则。
第 3 层 (L3) 规则将在
常规选项卡上配置。第 2 层 (L2) 规则将在
以太网选项卡上配置。
- 要将某个规则添加到防火墙表中的现有规则下方,请单击现有行,然后单击创建 () 按钮。
新规则行将添加到选定规则下方,并且默认情况下将为其分配任何目标、任何服务以及
允许操作。如果系统定义的“默认允许”规则是防火墙表中的唯一规则,则新规则将添加到默认规则的上方。
- 单击名称单元格,然后键入一个名称。
- 单击源单元格,然后使用现在可见图标选择要添加到该规则中的源:
操作 |
描述 |
单击 IP 图标 |
适用于在常规选项卡上定义的规则。 键入要使用的源值。有效值为 IP 地址、CIDR、IP 范围或关键字 any。分布式防火墙仅支持 IPv4 格式。 |
单击 + 图标 |
使用 + 图标可将源指定为特定 IP 地址以外的对象:
- 使用选择对象窗口添加与您的选择匹配的对象,然后单击保留将其添加到规则中。
- 要从规则中排除某个源,请使用选择对象窗口将此源添加到此规则中,然后选择切换排除图标从此规则中排除此源。
在对此源选择切换排除后,此规则将应用于来自您排除的源以外的所有源的流量。如果未选择切换排除,则此规则将应用于来自选择对象窗口中指定的源的流量 |
- 单击目标单元格,然后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操作 |
描述 |
单击 IP 图标 |
适用于在常规选项卡上定义的规则。 键入要使用的目标值。有效值为 IP 地址、CIDR、IP 范围或关键字 any。分布式防火墙仅支持 IPv4 格式。 |
单击 + 图标 |
使用 + 图标可将源指定为特定 IP 地址以外的对象:
- 使用选择对象窗口添加与您的选择匹配的对象,然后单击保留将其添加到规则中。
- 要从规则中排除某个源,请使用“选择对象”窗口将此源添加到此规则中,然后选择切换排除图标从此规则中排除此源。
在对此源选择切换排除后,此规则将应用于来自您排除的源以外的所有源的流量。如果未选择切换排除,则此规则将应用于来自选择对象窗口中指定的源的流量 |
- 单击此新规则对应的服务单元格,然后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操作 |
描述 |
单击 IP 图标 |
将服务指定为端口–协议组合:
- 选择服务协议。
- 键入源和目标端口的端口号或指定 any,然后单击保留。
|
单击 + 图标 |
选择预定义的服务或服务组,或者定义一个新服务或服务组:
- 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然后将其添加到筛选器。
- 单击保留。
|
- 在新规则的操作单元格中,为此规则配置相应操作。
选项 |
描述 |
允许 |
允许来自或流向指定源、目标和服务的流量。 |
拒绝 |
阻止来自或流向指定源、目标和服务的流量。 |
- 在新规则的方向单元格中,选择此规则是应用于入站流量、出站流量还是同时应用于这两种流量。
- 如果此规则在常规选项卡上,则在此新规则的数据包类型单元格中选择任何、IPV4 或 IPV6 数据包类型。
- 选择应用对象单元格,并使用 + 图标定义此规则所适用的对象范围。
如果此规则在
源和
目标单元格中均包含虚拟机,则您必须将源和目标虚拟机均添加到此规则
应用对象中,此规则才能正常起作用。
重要说明: IP 地址组(IP 集)、MAC 地址组(MAC 集)和包含 IP 集或 MAC 集的安全组不是有效的输入参数。
- 单击保存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