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期到期前或当前分配的许可证到期前,必须为 vSAN 群集分配许可证。

如果升级、组合或分割 vSAN 许可证,则必须将新许可证分配给 vSAN 群集。向群集分配 vSAN 许可证时,所使用的许可证容量等于加入该群集的各个主机的 CPU 总数。每次在群集中添加或移除主机时,会重新计算和更新 vSAN 群集的许可证使用。有关管理许可证和许可术语与定义的信息,请参见 《vCenter Server 和主机管理》文档。

为群集启用 vSAN 时,可以在评估模式下使用 vSAN 来了解其功能。评估期在启用 vSAN 时开始,并于 60 天后到期。要使用 vSAN,必须在评估期到期之前为群集提供许可证。与 vSphere 许可证一样,vSAN 许可证的容量以 CPU 容量为依据。某些高级功能(如全闪存配置和延伸群集)需要支持相应功能的许可证。

前提条件

  • 要查看和管理 vSAN 许可证,必须在运行 vSphere Web ClientvCenter Server 系统上具有全局.许可证特权。

过程

  1. vSphere Web Client 中,导航到一个启用了 vSAN 的群集。
  2. 单击配置选项卡。
  3. 配置下,选择许可,然后单击分配许可证
  4. 选择一个许可选项。
    • 选择现有许可证,然后单击确定
    • 创建 vSAN 许可证。
      1. 单击创建新许可证 (创建许可证图标) 图标。
      2. 在“新许可证”对话框中,键入或复制并粘贴 vSAN 许可证密钥,然后单击下一步
      3. 编辑许可证名称页面上,根据需要重命名新许可证,然后单击下一步
      4. 单击完成
      5. 分配许可证对话框中,选择新创建的许可证,然后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