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清单特权控制向清单添加主机、向集群添加主机以及在清单中移动主机等操作。

下表描述了在清单中添加和移动主机和集群所需的特权。

您可以在层次结构中的不同级别设置此特权。例如,如果您在文件夹级别设置了某项特权,则可以将此特权传播到该文件夹中的一个或多个对象。“要求”列中列出的对象必须具有特权组,可以直接具有,也可以通过继承获得。

表 1. 主机清单特权
特权名称 描述 要求
主机.清单.将主机添加到集群

允许将主机添加到现有集群。

集群

主机.清单.添加独立主机

允许添加独立主机。

主机文件夹

主机.清单.创建集群

允许创建新集群。

主机文件夹

主机.清单.修改集群

允许更改集群的属性。

集群

主机.清单.移动集群或独立主机

允许在文件夹之间移动集群或独立主机。

特权必须存在于源位置和目标位置。

集群

主机.清单.移动主机

允许将一组现有主机移入或移出集群。

特权必须存在于源位置和目标位置。

集群

主机.清单.移除集群

允许删除集群或独立主机。

要获得执行此操作的权限,用户或组必须在对象及其父对象中分配此特权。

集群、主机
主机.清单.移除主机

允许移除主机。

要获得执行此操作的权限,用户或组必须在对象及其父对象中分配此特权。

主机加父对象
主机.清单.重命名集群

允许重命名集群。

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