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以指定虚拟机组和主机组之间的关联性关系。使用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时,您应该了解这些规则何时最有用,如何解决规则之间的冲突以及小心设置所需关联性规则的重要性。

如果创建多个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这些规则不会进行排序,将平等应用。请注意,这会对规则的交互方式有影响。例如,属于两个 DRS 组(每个组都属于不同的必要规则)的虚拟机只能在同时属于这两个主机 DRS 组(如规则中所述)的主机上运行。

创建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时,不会检查该规则是否能在与其他规则相关的情况下运行。因此,您创建的规则可能会与正在使用的其他规则相冲突。当两条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发生冲突时,旧规则优先,新规则将停用。DRS 仅尝试满足激活的规则,而忽略停用的规则。

DRS、vSphere HA 和 vSphere DPM 不会采取任何会导致违反必要关联性规则(虚拟机 DRS 组“必须运行于”或“不得运行于”主机 DRS 组上)的操作。相应地,您应该小心使用此类型的规则,因为可能会对集群运行造成负面影响。如果未正确使用,必要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可能会将集群分为多个段,并阻碍 DRS、vSphere HA 和 vSphere DPM 正确运行。

如果这样做会违反必要关联性规则,则不会执行许多集群功能。

  • DRS 不会撤出虚拟机,以将主机置于维护模式。
  • DRS 不会将虚拟机置于打开电源状态,也不会对虚拟机进行负载均衡。
  • vSphere HA 不会执行故障切换。
  • vSphere DPM 不会通过将主机置于待机模式来优化电源管理。

要避免这些情况,在创建多个必要关联性规则时或考虑仅使用首选的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虚拟机 DRS 组“应运行于”或“不应运行于”主机 DRS 组上)时,请倍加小心。请确保与每个虚拟机关联的集群中的主机数目足够大,即使丢失一个主机也不会导致缺少可运行虚拟机的主机。可以违反首选规则,以使 DRS、vSphere HA 和 vSphere DPM 可以正确运行。

注: 您可以创建基于事件的警报,当虚拟机违反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时触发该警报。为虚拟机添加新警报,并选择 虚拟机正在违反虚拟机-主机关联性规则作为事件触发器。有关创建和编辑警报的详细信息,请参见《vSphere 监控和性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