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在部署具有相同设置的虚拟机(例如计算机名称重复)时发生冲突,可以将自定义规范应用于现有虚拟机。

当您克隆现有虚拟机或使用文件夹中的 VM 模板部署虚拟机时,可以在克隆或部署任务期间自定义所生成的虚拟机的客户机操作系统。

当您使用内容库中的模板部署虚拟机时,只有在部署任务完成后才能自定义客户机操作系统。

前提条件

  • 验证客户机操作系统是否已安装。
  • 验证 VMware Tools 是否已安装且正在运行。
  • 关闭虚拟机电源。

过程

  1. 右键单击 vSphere 清单中的虚拟机,然后选择客户机操作系统 > 自定义客户机操作系统
    此时将打开 自定义客户机操作系统对话框。
  2. 从列表中选择自定义规范,然后单击确定
    如果规范要求您配置其他设置,则会打开一个新对话框,系统会提示您输入有关所需设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