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在生成会计警示时收到电子邮件通知,而不依赖于您通常自己监控 vRealize Operations 中的会计部门对象的能力,则可以创建通知规则。

触发会计警示时创建电子邮件通知是一个可选过程,但是,即时您当前未在 vRealize Operations 中工作,它也可以为您提供警示。

前提条件

过程

  1. 从左侧菜单中,单击配置 > 警示,然后在右侧窗格中单击通知
  2. 单击添加以添加通知规则。
  3. 配置通信选项。
    1. 名称文本框中,键入类似于会计部门虚拟机或主机警示这样的名称。
    2. 选择插件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 StandardEmailPlugin
    3. 选择实例下拉菜单中,选择配置为发送消息的标准电子邮件实例。
    4. 收件人文本框中,键入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和负责会计部门警示的其他收件人的地址。在收件人之间使用分号。
    5. 再次通知文本框留空。
      如果不提供值,电子邮件通知仅发送一次。该警示是一个风险警示,用作预先警告而不需要立即响应。
    通知发送时所用名称及发送消息的方式即配置完成。
  4. 在“筛选条件”区域,配置会计警示通知触发器。
    1. 通知触发器下拉菜单中,选择警示定义
    2. 单击选择警示定义
    3. 选择会计虚拟机 CPU 预先警告,然后单击选择
  5. 单击保存

结果

您已创建一个通知规则,当针对会计部门警示定义生成此警示时,将为您和您的指定工程师发送电子邮件消息。

下一步做什么

利用警示相关小组件创建仪表板,以便可以监控会计对象组的警示。请参见创建仪表板以监控部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