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使用以原則為基礎的租用,可以減少手動干預以回收資源的需要。您可以定義租用原則,以便控制使用者可使用部署的時間長度。此程序中的租用原則使用案例提供學習和實作組織原則的起始點。
如果您未定義任何租用原則,則部署永不到期。若要回收資源,您必須手動銷毀部署。
租用原則何時生效
- 如果原則範圍是組織,則您組織中的所有部署都將根據定義的原則進行管理。
- 如果原則範圍是專案,則與該專案相關聯的部署會根據定義的租用進行管理。其他專案不會受到影響。
何時套用租用原則
- 建立或更新租用原則。套用租用原則後,它們會持續評估背景中的部署,以確保其符合定義的租用。
- 在 Automation Service Broker 中請求目錄項目或在 Automation Assembler 中請求雲端範本。建立部署時,租用上限和最大總租用值會生效。
- 將 Automation Assembler 中的工作負載或資源上線,以便您可以使用 Automation Service Broker、Automation Assembler 或 Automation Pipelines 對其進行管理。
租用特定的選項
- 租用上限 (天)。部署資源在未更新情況下處於作用中狀態的天數。如果未更新,則租用到期並銷毀部署。如果指定了寬限期,則使用者可以將租用天數更新為最多與租用處於作用中狀態的天數相同。
- 租用總計上限 (天)。部署可處於作用中狀態的天數總計,包括租用更新。每次更新不得超過租用上限,且累積更新值不得超過租用總計上限。達到租用總計後,會銷毀部署,並回收該部署中的資源。
- 寬限期 (天)。使用者必須在部署銷毀之前更新到期租用的天數。寬限期不包括在總租用天數內。如果未定義寬限期,則預設為 1 天。
程序
在此使用案例中,有三個原則定義會說明建構原則的方式以及強制執行原則時產生的結果。不會強制執行最後一個原則,但會在案例結果中提供原因。
- 選取 。
- 設定租用原則 1。
做為管理員,您想要透過使用選項更新租用總計為 90 天,將所有部署的開始租用時間限制為 30 天來控制成本。
- 定義原則的有效時間。
設定 範例值 範圍 組織 此原則將套用至您組織中的所有人。
準則 無 強制執行類型 軟性 此強制執行類型可讓您建立與此租用相關的其他原則,以覆寫此原則。
- 定義租用。
設定 範例值 租用上限 (天) 30 租用總計上限 (天) 90 寬限期 (天) 10
在此案例中,部署會在 30 天後關閉,並且會向使用者傳送電子郵件。在寬限期內,使用者將租用延長 30 天。租用再次到期後,使用者會再更新 30 天。第三此延時結束時,租用達到了最大總租用有效期 90 天,使用者無法再將其延長。部署會在 10 天後關閉並銷毀。
- 定義原則的有效時間。
- 設定租用原則 2。
身為管理員,您想要透過將價格昂貴的範本的租用時間限制為兩個星期來控制成本。在此範例中,範本名稱為 Multi-tier 5 machine with LB。
- 定義原則的有效時間。
設定 範例值 範圍 專案 MT5 此原則已套用至與此專案相關聯的部署。
準則 Cloud Template equals Multi-tier 5 machine with LB
根據此準則運算式,僅考慮將所參照範本的部署用於強制執行原則。
強制執行類型 軟性 此軟性強制執行仍會覆寫原則 1 中為期 90 天的組織原則,因為這些值在專案層級更有意義。
- 定義租用原則。
設定 範例值 租用上限 (天) 14 租用總計上限 (天) 28 寬限期 (天) 3
在此案例中,會套用這兩個原則,但原則 2 優先於原則 1,因為前者更符合您的需求。套用後,部署將在 14 天後關閉。如果使用者未延長租用,則會在三天後將其銷毀。如果使用者將租用再延長 14 天,則會在第二個延長期間結束時關閉部署並於三天後銷毀。
- 定義原則的有效時間。
- 檢閱租用原則 3 的組態。
做為專案管理員,您意識到其中一個開發人員正在執行複雜的應用程式。開發人員需要 Multi-tier 5 Machines with LB 範本和另一個範本 (Distributed Database Across Clouds),但其租用時間超過了原則 2 中定義的時間。
除非您瞭解如何根據定義原則的方式處理原則,否則可能會發生非預期的結果。原則 3 是處理和優先順序如何影響結果的範例。
此原則 (如提供) 將不會強制執行。此範例可讓您查看若套用多項,該如何套用和強制執行租用。
- 定義原則的有效時間。
設定 範例值 範圍 專案 MT5 此原則將套用至此專案中的部署。
準則 (Cloud Template equals Multi-tier five machine with LB OR Catalog Item equals Distributed Database Across Clouds) AND Created By equals [email protected]
您可以使用目錄項目,因為它是一個非 Automation Assembler 範本。
強制執行類型 軟性 此軟性強制執行仍會覆寫原則 1 中為期 90 天的組織原則,因為這些值在專案層級更有意義。
- 定義租用原則。
設定 範例值 租用上限 (天) 21 租用總計上限 (天) 50 寬限期 (天) 3 在此案例中,會套用租用原則 2,而不是租用原則 3。- 租用 3 的租用時間少於或等於 21 天,並且已套用該原則。租用 2 的租用時間少於或等於 14 天,並且已套用該原則。
- 租用 2 適用,且不違反租用 3 原則。但是,租用 2 的限制更多,因此優先考慮。租用原則 2 的限制更多,因為它適用於較短的時間。
- 當兩個租用定義皆為 true 且適用時,則會強制執行更嚴格的原則。
- 定義原則的有效時間。
- 若要解決租用原則 3 中的非預期行為,您可以實作下列其中一個解決方案。
- 若要確保您可以為 Jan 提供所需原則,請將強制執行類型變更為硬性。
- 或者,您可以建立具有相同資源存取權的新專案,然後針對該專案建立租用原則 3。雖然此解決方案會隔離工作原則,但您必須維護並行專案。設定和維護內容來源、內容共用等所需的工作會非常耗時,並會發生錯誤。
後續步驟
- 如需有關如何處理和強制執行租用原則的更多範例,請參閱如何處理 Automation Service Broker原則。
- 設定與您的組織和專案相關的原則。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租用原則,則應從一個組織層級租用原則開始。
- 若要將電子郵件傳送給部署使用者,請針對通知設定電子郵件伺服器。請參閱在 Automation Service Broker 中新增電子郵件伺服器以傳送通知。
- 如果使用 Automation Orchestrator,則可以使用擴充性訂閱管理到期的部署及其資源。請參閱〈使用擴充性訂閱管理部署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