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將一或多個組織的所有 vApp、獨立磁碟和目錄項目,從一或多個資料存放區移轉不同的資料存放區。
解除委任資料存放區之前,您必須將該資料存放區上儲存的所有項目移轉至新的資料存放區。也可以將組織移轉至新的資料存放區,該資料存放區具有更多儲存區容量或使用更新的儲存技術,例如 VMware vSAN。
重要:
承租人儲存區移轉是一項執行時間較長的資源密集作業,尤其是在有許多資產要移轉時。如需有關移轉承租人儲存區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https://kb.vmware.com/kb/2151086。
必要條件
- 確定目標組織的組織 VDC 所使用的儲存區原則。請參閱將虛擬機器儲存區原則新增至組織虛擬資料中心。
- 對於包含您要移轉的來源資料存放區的每個儲存區原則,請確認至少有一個要移轉到的目的地資料存放區。您可以建立目的地資料存放區或使用現有目的地資料存放區。如需有關在目標組織所使用之儲存區原則中確定資料存放區的詳細資訊,請參閱《vSphere 儲存區》說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