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根據現有 vApp 建立新的 vApp,您可以複製 vApp,並變更複本以使該複本符合您的需求。複製 vApp 之前,不需要關閉 vApp 中的虛擬機器電源。執行中虛擬機器的記憶體狀態會保留在複製的 vApp 中。
必要條件
驗證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 您至少是 vApp 使用者。
- vCenter Server 5.5 或更新版本可支援組織虛擬資料中心。
程序
- 在虛擬資料中心儀表板畫面上,按一下您想要探索的虛擬資料中心的卡,然後從左面板中選取 vApp。
- 按一下,以在卡視圖中檢視 vApp。
- 從您要複製的 vApp 的動作功能表中,選取複製至。
- 輸入名稱及描述。
- 選取要在其中建立 vApp 複本的虛擬資料中心。
- (選擇性) 選取儲存區原則。
- 按一下確定。
結果
vApp 的複本隨即建立並處於暫停狀態。複製的 vApp 會啟用,以進行網路納入範圍。
下一步
修改新 vApp 的網路內容或開啟 vApp 的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