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ervice Provider Admin Portal中,您可以變更提供者 VDC 儲存區原則的每秒 I/O 作業數 (IOPS) 設定。依預設,將原則發佈到的組織 VDC 會繼承提供者 VDC 儲存區原則設定。
程序
- 從頂部導覽列中,選取資源,然後按一下雲端資源。
- 在左面板中,選取提供者 VDC,然後按一下目標提供者虛擬資料中心的名稱。
- 在原則下,選取儲存區。
- 按一下目標儲存區原則旁邊的選項按鈕,然後按一下編輯設定。
- 如果要限制 IOPS,請開啟已啟用 IOPS 限制切換開關。
- 如果您想要在放置期間考慮 IOPS,請開啟影響放置切換按鈕。
如果
影響放置切換按鈕已開啟,
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在資料存放區之間提供 IOPS 負載平衡。設定磁碟的 IOPS 設定時,
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考慮具有足夠 IOPS 容量用於所選磁碟的資料存放區。如果
影響放置切換按鈕已關閉,則不需要為每個資料存放區設定 IOPS 容量,並且您可以使用 Storage DRS 叢集。
- 設定最大和預設 IOPS 設定,然後按一下儲存。
選項 |
描述 |
Maximum Disk IOPS |
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所有磁碟的最大每秒 I/O 作業數 (IOPS)。 |
Disk IOPS Per GB Max |
可以根據磁碟大小 (以 GB 為單位) 指派給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任何磁碟的最大 IOPS。此值也是 VMware Cloud Director 用於與此原則關聯的任何磁碟的預設 IOPS 值。如果值為零,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將 Default Disk IOPS 用作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磁碟的預設 IOPS。 |
Default Disk IOPS |
要套用至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任何磁碟的預設 IOPS。僅當 Disk IOPS Per GB Max 值為零時,VMware Cloud Director 才使用此預設值。 |
IOPS Limit |
與此原則相關聯的所有磁片之間的 IOPS 總和不能大於此值。 |
結果
新的儲存區原則設定適用於將此原則發佈到的所有組織 V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