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Provider Admin Portal中,您可以變更提供者 VDC 儲存區原則的每秒 I/O 作業數 (IOPS) 設定。依預設,將原則發佈到的組織 VDC 會繼承提供者 VDC 儲存區原則設定。

螢幕擷取畫面顯示的是「編輯儲存區原則設定」模式。

程序

  1. 從頂部導覽列中,選取資源,然後按一下雲端資源
  2. 在左面板中,選取提供者 VDC,然後按一下目標提供者虛擬資料中心的名稱。
  3. 原則下,選取儲存區
  4. 按一下目標儲存區原則旁邊的選項按鈕,然後按一下編輯設定
  5. 如果要限制 IOPS,請開啟已啟用 IOPS 限制切換開關。
  6. 如果您想要在放置期間考慮 IOPS,請開啟影響放置切換按鈕。
    如果 影響放置切換按鈕已開啟, 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在資料存放區之間提供 IOPS 負載平衡。設定磁碟的 IOPS 設定時, 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考慮具有足夠 IOPS 容量用於所選磁碟的資料存放區。如果 影響放置切換按鈕已關閉,則不需要為每個資料存放區設定 IOPS 容量,並且您可以使用 Storage DRS 叢集。
  7. 設定最大和預設 IOPS 設定,然後按一下儲存
    選項 描述
    Maximum Disk IOPS 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所有磁碟的最大每秒 I/O 作業數 (IOPS)。
    Disk IOPS Per GB Max 可以根據磁碟大小 (以 GB 為單位) 指派給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任何磁碟的最大 IOPS。此值也是 VMware Cloud Director 用於與此原則關聯的任何磁碟的預設 IOPS 值。如果值為零,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將 Default Disk IOPS 用作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磁碟的預設 IOPS。
    Default Disk IOPS 要套用至與此儲存區原則關聯的任何磁碟的預設 IOPS。僅當 Disk IOPS Per GB Max 值為零時,VMware Cloud Director 才使用此預設值。
    IOPS Limit 與此原則相關聯的所有磁片之間的 IOPS 總和不能大於此值。

結果

新的儲存區原則設定適用於將此原則發佈到的所有組織 V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