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Mware Cloud Director 10.5 開始,您可以將提供者閘道從使用 IP 區塊轉換為使用 IP 空間。

當您準備將提供者閘道移轉至使用 IP 空間時,必須確保提供者閘道上定義的所有現有 IP 區塊和靜態 IP 集區均對應至 IP 空間。設定 IP 空間後,您可以透過建立 IP 空間上行將其與閘道相關聯。若要移轉 IP 首碼,您必須在開始移轉之前設定 IP 首碼序列。

啟動移轉時,VMware Cloud Director 會產生衝突報告,說明是否存在任何對應間斷可能導致移轉失敗。

IP 範圍的一對一對應並不是成功移轉的嚴格要求。如果靜態 IP 集區從未用於配置 IP 位址,則可以將其排除在 IP 空間外。但是,您在準備移轉至 IP 空間時所設定的 IP 範圍必須與從提供者閘道配置給其連結的 Edge 閘道的所有 IP 位址相符,否則移轉會失敗。

備註:

在移轉過程中,VMware Cloud Director 只會移轉對應到提供者閘道上的 IP 空間上行的 IP 範圍。這表示,如果 Edge 閘道上的任何 IP 位址或與提供者閘道相關聯的路由 VDC 網路與組織內的某些私人 IP 空間相符,則不會在提供者閘道移轉時移轉這些 Edge 閘道和網路 IP 位址。

僅當您嘗試編輯或更新此類 IP 位址或網路時,VMware Cloud Director 才會嘗試移轉這些位址或網路。執行此作業時,此 IP 位址或首碼將標記為正在使用,這會導致使用相同 IP 位址或首碼的任何其他網路或服務阻止嘗試進行更新。在這種情況下,利用這些重複 IP 位址的所有服務和網路將繼續無中斷地運作。

必要條件

  1. 確認您的角色包括提供者網路:編輯IP 空間:管理系統權限。
  2. 建立一或多個 IP 空間,其範圍涵蓋提供者閘道上定義並配置給其連結 Edge 閘道的所有 IP 區塊和靜態 IP 集區。若要建立正確的對應,請檢查閘道的 IP 配置,然後使用這些配置來定義必要的範圍和子網。請參閱在 VMware Cloud Director 中管理 IP 空間

程序

  1. 將 IP 空間上行新增到要移轉至 IP 空間的提供者閘道。
    1. 從頂部導覽列中,選取資源,然後按一下雲端資源
    2. 在左窗格中,按一下提供者閘道
    3. 在 [設定] 下,按一下 IP 空間移轉準備
    4. 按一下新增
    5. 為上行輸入面向承租人的名稱。
    6. 選取為上行建立的 IP 空間,然後按下一步
    7. 按一下完成
  2. 按一下移轉至 IP 空間,然後按照提示進行操作。根據靜態 IP 集區和網路子網違規檢查的結果,選擇其中一個選項。
    選項 敘述
    無違規 依照提示完成移轉。
    靜態 IP 集區違規
    1. 取消移轉精靈。
    2. 編輯您為提供者閘道建立的 IP 空間,以包含配置給提供者閘道且列示違規的所有 IP 位址和範圍。
    3. 再次嘗試移轉。
    網路子網違規
    1. 取消移轉精靈。
    2. 編輯您為提供者閘道建立的 IP 空間,以包含配置給提供者閘道且列為違規的所有 IP 首碼。
    3. 再次嘗試移轉。

範例: 將 IP 區塊和靜態 IP 集區對應至 IP 空間

以下是如何將現有提供者閘道上的下列已定義 IP 區塊和靜態 IP 集區對應至 IP 空間的範例。

IP 區塊 靜態 IP 集區 IP 的本機使用量
5.5.0.0/24 5.5.0.1-5.5.0.10, 5.5.0.20-5.5.0.40, 5.5.0.100-5.5.0.200 網際網路
172.10.0.0/16 172.10.10.1-172.10.10.100 WAN
10.10.10.0/24 10.10.10.2-10.10.10.3, 10.10.10.100 備份和其他服務
這三個 IP 區塊會以邏輯方式對應至三個 IP 空間,以如下方式定義。
名稱 描述 類型 範圍 IP 首碼序列 內部 IP 範圍
網際網路 要用於存取網際網路的 IP 位址 公用 5.5.0.1-5.5.0.10, 5.5.0.20-5.5.0.40 - 5.5.0.0/24
WAN 用於存取公司 WAN 的 IP 位址 私人 172.10.10.1-172.10.10.100 - 172.10.0.0/24
服務 要用於服務通訊的 IP 位址 已共用 10.10.10.2-10.10.10.3 - 10.10.10.0/29
備註:
  • 對於網際網路 IP 空間,靜態 IP 集區範圍 5.5.0.100-5.5.0.200 未用於任何 IP 配置,因此提供者將其排除在新的 IP 空間範圍外。沒有任何網路使用此 IP 空間,因此未定義 IP 首碼序列。若要不在 IP 空間中包含此範圍,提供者必須先將其從 IP 區塊定義中移除。
  • 對於 WAN IP 空間,範圍已變更為比 IP 區塊中定義的範圍更窄。
  • 對於服務 IP 空間,靜態集區範圍中僅使用其中一個來定義 IP 空間範圍,且範圍已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