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根據現有 vApp 建立新的 vApp,您可以複製 vApp,並變更複本以使該複本符合您的需求。複製 vApp 之前,不需要關閉 vApp 中的虛擬機器電源。執行中虛擬機器的記憶體狀態會保留在複製的 vApp 中。
從 VMware Cloud Director 10.4.2 開始,可以建立、複製和編輯具有信賴平台模組 (TPM) 裝置的虛擬機器。如需有關具有 TPM 裝置的虛擬機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VMware Cloud Director Tenant Portal中使用虛擬機器。
必要條件
驗證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 您至少是 vApp 使用者。
- vCenter Server 5.5 或更新版本可支援組織虛擬資料中心。
- 若要在來源和目的地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不相同的情況下跨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執行作業,請確認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相互信任,而不依賴於 VMware Cloud Director。若要檢視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信任的憑證,請參閱 VMware vSphere 產品說明文件中的〈使用 vSphere Client 瀏覽憑證存放區〉。確認每個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信任需要與其進行互動的其他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請參閱知識庫 8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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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製作業不是跨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執行的。
VMware Cloud Director 不支援跨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複製已開啟電源的 vApp。
- 支援 TPM 的 VDC 支援虛擬機器。
- 複製作業不是跨 vCenter Server 執行個體執行的。
程序
結果
vApp 的複本隨即建立並處於暫停狀態。複製的 vApp 會啟用,以進行網路納入範圍。
下一步
修改新 vApp 的網路內容或開啟 vApp 的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