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Mware Cloud Director 10.5.1 開始,如果要合併兩個儲存區原則或在移除儲存區原則之前大量重新指派儲存區實體,可以將一或多個儲存區原則實體從一個原則移轉至另一個原則。

必要條件

確認組織 VDC 中至少有兩個儲存區原則。

程序

  1. 從左側一級導覽面板中選取資源,然後在頁面頂部導覽列中選取雲端資源
  2. 從左側二級面板中,選取組織 VDC,然後按一下目標組織虛擬資料中心的名稱。
  3. 原則下,選取儲存區
  4. 按一下目標儲存區原則名稱旁邊的選項按鈕,然後按一下移轉儲存區
  5. 選取要移轉的實體類型。
    可以選擇移轉具名磁碟、目錄媒體和虛擬機器 (VM)。
  6. 選取要將實體移轉到的儲存區原則。
  7. 按一下移轉

結果

所選實體將從已指派的儲存區原則變更為目標儲存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