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說明了虛擬機器類別與主機類別之間的關係。

如果您想要避免將具有特定主機需求 (例如 GPU 或其他裝置) 或功能 (例如 IOPS 控制) 的虛擬機器放置在不支援這些需求的主機上,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非常有用。建立原則後,SDDC 中的放置引擎會在原則所涵蓋的主機上避免部署原則所涵蓋的虛擬機器。

若要避免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阻止主機或叢集升級,會在數個方面限制這些原則。
  • 原則無法阻止主機進入維護模式。
  • 原則無法阻止針對 HA 設定的主機執行容錯移轉。具有失敗主機之反相似性的虛擬機器可移轉至叢集中任何可用的主機。
  • 原則無法阻止虛擬機器開啟電源。如果受限於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的虛擬機器指定主機均不滿足的資源保留,該虛擬機器會在任何可用的主機上開啟電源。
一旦符合標準的主機變為可用,這些限制就會消除。

必要條件

此作業僅限於具有雲端管理員角色的使用者。

程序

  1. 針對要包含在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中的虛擬機器建立類別和標籤。

    選擇類別名稱,該名稱說明您打算標記為該類別之成員的虛擬機器的一般特性。

  2. 針對要包含在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中的主機建立類別和標籤。

    您可以使用現有的標籤和類別,也可以根據您的需求建立新標籤和類別。如需有關建立和使用標籤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Sphere 標籤和屬性

  3. 標記要包含在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中的虛擬機器和主機。
  4. 建立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原則。
    1. 在 SDDC 中,按一下開啟 VCENTER
    2. vSphere Client 中,按一下原則和設定檔 > 計算原則
    3. 按一下新增,以開啟新增運算原則精靈。
    4. 填寫原則名稱,然後從原則類型下拉式控制項中選擇虛擬機器-主機反相似性
      在 SDDC 中,原則 名稱必須是唯一的。
    5. 提供原則的說明,然後使用虛擬機器標籤主機標籤下拉式功能表控制項選擇要套用原則的類別標籤

      除非您有多個與類別相關聯的虛擬機器標籤,否則,當您選取類別標籤之後,精靈會填入虛擬機器標籤。

      備註:

      在延伸叢集中,每台主機都會自動加上可用性區域標籤。可用性區域中的所有主機都指派有同一個標籤,因此可以使用這些標籤在虛擬機與叢集中具有特定可用性區域標籤的任何主機之間建立反相似性。

    6. 按一下建立以建立原則。
  5. (選擇性) 若要刪除計算原則,請開啟 vSphere Client,按一下原則和設定檔 > 計算原則,以卡片形式顯示每個原則。按一下 [刪除] 以刪除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