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工作階段協作功能,使用者可以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現有的 Linux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若要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您的 Horizon 部署必須符合特定需求。
| 元件 | 需求 |
|---|---|
| 用戶端系統 | 工作階段擁有者和協作者必須已在用戶端系統上安裝 Windows、Mac 或 Linux 版 Horizon Client4.10 或更新版本,或必須使用 HTML Access 4.10 或更新版本。 |
|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 | 必須在 Linux 虛擬桌面平台中安裝Horizon Agent7.7 或更新版本。必須在桌面平台集區和 VDI 層級上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
| 連線伺服器 | 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會使用 Enterprise 授權。 |
| 顯示通訊協定 | VMware Blast |
備註: RHEL 8 桌面平台需要額外的系統組態,才能支援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
設定 RHEL 8 桌面平台以進行工作階段協作。
如需如何使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orizon Client說明文件。
在組態檔中設定工作階段協作選項
在
/etc/vmware/viewagent-custom.conf 檔案中設定下列選項,以啟用或停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 CollaborationEnable
在
/etc/vmware/config 檔案中設定下列選項,以設定要在協作工作階段期間使用的設定。
- collaboration.logLevel
- collaboration.maxCollabors
- collaboration.enableEmail
- collaboration.serverUrl
- collaboration.enableControlPassing
工作階段協作功能限制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使用下列遠端桌面平台功能。
- USB 重新導向
- 音訊輸入重新導向
- 用戶端磁碟機重新導向
- 智慧卡重新導向
- 剪貼簿重新導向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變更遠端桌面平台的解析度。
使用者在相同的用戶端機器上不能有多個協作工作階段。
備註: 如果在使用者第一次登入遠端桌面平台後,系統匣中的工作階段協作圖示沒有回應,請指示使用者調整遠端桌面平台視窗的大小。調整桌面平台視窗的大小後,工作階段協作圖示將變得可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