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工作階段協作功能,使用者可以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現有的 Linux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若要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您的 Horizon 部署必須符合特定需求。

表 1.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元件 需求
用戶端系統 工作階段擁有者和協作者必須已在用戶端系統上安裝 Windows、Mac 或 Linux 版 Horizon Client4.10 或更新版本,或必須使用 HTML Access 4.10 或更新版本。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 必須在 Linux 虛擬桌面平台中安裝Horizon Agent7.7 或更新版本。必須在桌面平台集區和 VDI 層級上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連線伺服器 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會使用 Enterprise 授權。
顯示通訊協定 VMware Blast
備註: RHEL 8 桌面平台需要額外的系統組態,才能支援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 設定 RHEL 8 桌面平台以進行工作階段協作

如需如何使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orizon Client說明文件。

在組態檔中設定工作階段協作選項

/etc/vmware/viewagent-custom.conf 檔案中設定下列選項,以啟用或停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 CollaborationEnable
/etc/vmware/config 檔案中設定下列選項,以設定要在協作工作階段期間使用的設定。
  • collaboration.logLevel
  • collaboration.maxCollabors
  • collaboration.enableEmail
  • collaboration.serverUrl
  • collaboration.enableControlPassing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在 Linux 桌面平台上設定組態檔中的選項

工作階段協作功能限制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使用下列遠端桌面平台功能。

  • USB 重新導向
  • 音訊輸入重新導向
  • 用戶端磁碟機重新導向
  • 智慧卡重新導向
  • 剪貼簿重新導向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變更遠端桌面平台的解析度。

使用者在相同的用戶端機器上不能有多個協作工作階段。

備註: 如果在使用者第一次登入遠端桌面平台後,系統匣中的工作階段協作圖示沒有回應,請指示使用者調整遠端桌面平台視窗的大小。調整桌面平台視窗的大小後,工作階段協作圖示將變得可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