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Horizon Console 中建立全域權利時,使用者介面會提示您設定某些選項。建立全域權利之前,請使用此工作表準備您的組態選項。
您可以列印此工作表,並寫下您在新增全域權利時要指定的值。
選項 | 說明 | 在此填入您的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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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全域權利的名稱。此名稱會出現在 Horizon Client 的可用桌面平台和應用程式清單中。 該名稱可包含 1 至 64 個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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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選用) 全域權利的說明。 說明可以包含 1 至 1024 個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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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線伺服器限制 | (選用) 將連線伺服器標記與全域權利相關聯,以限制從特定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對全域權利的存取。
備註: 您僅能選取指派給本機網繭中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的標記。若要選取指派給其他網繭中的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的標記,您必須登入其他網繭中的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並修改全域權利。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實作全域權利的連線伺服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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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資料夾 | (選用) 建立全域權利的捷徑。您可以選取現有的類別資料夾,或建立一個類別資料夾。您最多可以設定四個子資料夾。您可以設定 Windows [開始] 功能表捷徑、桌面平台捷徑,或兩者。 資料夾名稱最長可為 64 個字元。若要指定子資料夾,請輸入反斜線 (\) 字元,例如,dir1\dir2\dir3\dir4。您最多可以輸入四個資料夾層級。您無法在資料夾名稱的開頭或結尾使用反斜線,也無法組合兩個或多個反斜線。例如,\dir1、dir1\dir2\、dir1\\dir2,以及 dir1\\\dir2 皆無效。您無法輸入 Windows 保留關鍵字。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設定全域權利的捷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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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全域權利 | (僅在編輯全域權利時可用) 當主要全域權利無法啟動工作階段時,備份全域權利會提供遠端桌面平台或已發佈的應用程式。如需相關需求和限制,請參閱實作備份全域權利。 | |
使用者指派 | (僅限全域桌面平台權利) 指定全域權利可包含的桌面平台集區類型。您可以設定下列其中一個使用者指派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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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 指定尋找將滿足全域權利要求之桌面平台或應用程式的位置。您可以設定下列其中一個範圍原則: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瞭解範圍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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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主站台且具有權利的使用者必須擁有主站台 | (選用) 如果使用者擁有主站台,請為全域權利設定主站台原則。您可以設定下列主站台原則: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主站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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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清理冗餘工作階段 | (選用) 指定是否要清理冗餘工作階段。 當一個包含工作階段的網繭發生離線,使用者再次登入並啟動其他工作階段,而且出現問題的網繭以原始工作階段恢復連線,則會出現多個工作階段。當有多個工作階段時,Horizon Client 會提示使用者選取工作階段。若使用者未選取工作階段,此選項會判斷如何操作。若您不選取此選項,則使用者必須登出 Horizon Client,或者啟動工作階段並登出,來手動結束自己額外的工作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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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顯示通訊協定 | 在全域權利中為桌面平台或應用程式指定預設顯示通訊協定。您可以設定 PCoIP 或 VMware Blast。 | |
允許使用者選擇通訊協定 | 當您啟用此原則時,使用者可以覆寫預設顯示通訊協定。 | |
允許使用者重設/重新啟動其機器 | (僅限全域桌面平台權利) 當您啟用此原則時,使用者可以重設及重新啟動全域桌面平台權利中的桌面平台。 | |
預先啟動 | (僅限全域應用程式權利) 當您啟用此原則時,使用者可以更快速地啟動全域應用程式權利。
備註: 若您啟用此原則,則全域應用程式權利中的所有應用程式集區也必須支援工作階段預先啟動功能,且所有伺服器陣列的預先啟動工作階段逾時必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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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工作階段協作 | 當您啟用此原則時,使用者可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其遠端桌面平台工作階段。
備註: 如果啟用此原則,則全域桌面平台權利中的所有桌面平台集區也必須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就 RDS 桌面平台集區而言,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會在伺服器陣列層級上啟用。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啟用全域桌面平台權利的工作階段協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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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使用者從不同的用戶端裝置起始單獨的工作階段 | (僅限全域桌面平台權利) 當您啟用此原則時,從不同用戶端裝置連線至全域權利的使用者,將收到不同的桌面平台工作階段。若要重新連線到現有的桌面平台工作階段,使用者必須使用初始化該工作階段的相同裝置。若未啟用此原則,則無論使用哪個用戶端裝置,使用者一律會重新連線到其現有的桌面平台工作階段。您僅能針對浮動桌面平台權利啟用此原則。
備註: 若您啟用此原則,則全域權利中的所有桌面平台集區也必須支援每一使用者多個工作階段。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瞭解全域桌面平台權利的每一使用者多個工作階段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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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端限制 | 當您啟用此原則時,就會限制只有特定用戶端電腦能夠存取全域權利。您可以僅對浮動桌面平台權利和全域應用程式權利啟用此原則。 您必須在 Active Directory 安全群組中新增可存取全域權利的電腦名稱。當您將使用者或群組新增至全域權利時,可以選取此安全群組。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實作全域權利的用戶端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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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工作階段模式 | (僅限全域應用程式權利) 使用此原則可為全域應用程式權利設定多重工作階段模式功能。有效值如下。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為全域應用程式權利啟用多重工作階段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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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指派的機器名稱 | (僅限全域桌面平台權利) 當使用者登入 Horizon Client 時,會顯示已指派機器的主機名稱,而非全域權利名稱。 如果未指派任何機器給使用者,則當使用者登入 Horizon Client 時,會針對全域權利顯示「權利名稱 (未指派任何機器)」。
備註: 如果包含機器的網繭無法使用或未及時回覆,連線伺服器便無法取得已指派機器的名稱。在這類情況下,當使用者登入
Horizon Client 時,便會顯示「權利名稱 (無法取得機器名稱)」,而非全域權利名稱。
只有在使用者指派中選取了專用時,才能使用此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