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工作階段協作功能,使用者可以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現有的 Windows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若要設定 Linux 桌面平台上的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設定 Horizon 7 for Linux 桌面平台》文件。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若要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您的 Horizon 部署必須符合特定需求。

表 1.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元件 需求
用戶端系統 工作階段擁有者和協作者必須已在用戶端系統上安裝 Windows、Mac 或 Linux 版 Horizon Client 4.7 或更新版本,或必須使用 HTML Access 4.7 或更新版本。
Windows 遠端桌面 必須在虛擬桌面平台或在已發佈應用程式的 RDS 主機上安裝 Horizon Agent 7.4 或更新版本。必須在桌面平台集區或伺服器陣列層級上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如需為桌面平台集區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Horizon 7 中設定虛擬桌面平台》文件。如需為伺服器陣列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Horizon 7 中設定已發佈的桌面平台和應用程式》文件。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 如需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需求,請參閱《設定 Horizon 7 for Linux 桌面平台》文件。
連線伺服器 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會使用 Enterprise 授權。
顯示通訊協定 VMware Blast

如需如何使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orizon Client 說明文件。

設定工作階段協作群組原則設定

使用 VMware View Agent 組態 ADMX 範本檔 (vdm_agent.admx) 中的協作群組原則設定,可設定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工作階段協作原則設定

工作階段協作功能限制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使用下列遠端桌面平台功能。

  • USB 重新導向
  • 即時音訊視訊 (RTAV)
  • 多媒體重新導向
  • 用戶端磁碟機重新導向
  • 智慧卡重新導向
  • 虛擬列印
  • Microsoft Lync 重新導向
  • 檔案重新導向和保留在 Dock 中功能
  • 剪貼簿重新導向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變更遠端桌面平台的解析度。

使用者在相同的用戶端機器上不能有多個協作工作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