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設定檔案共用,以便將資料匯入至使用者介面中。

  • 您可以在使用者介面以外的個別管理機器上建立檔案共用,然後在 [基礎結構] 頁面上進行新增。

  • 在檔案共用新增至系統後,即會根據所涉及的功能,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匯入其內容。

  • 檔案共用有兩種類型,可支援各種功能:

    類型

    用於:

    代理程式

    • 代理程式軟體更新 - 代理程式檔案會自動下載至檔案共用,接著匯入系統中,並且成為 [指派] 頁面上的可用項目。請參閱更新指派的代理程式軟體

    應用程式/映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