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 [位置] 頁面上匯入檔案共用的內容。 程序 選取設定 > 位置。 在 [位置] 頁面上,選取檔案共用。 按一下 ". . . " 按鈕,然後選取匯入。 在多數情況下,所有檔案皆會自動匯入,且可供使用者介面的 [指派] 頁面使用 (請參閱更新指派的代理程式)。 若以即時修補程式的方式提供代理程式檔案,則系統將會提示您輸入 VMware 代表提供給您的雜湊值。除非您的 VMware 代表特別要求,否則您不需要使用此功能。 上層主題: 管理檔案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