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使用者介面以外建立檔案共用。
根據檔案共用包含的內容,檔案共用有兩種類型。
- 代理程式檔案共用僅會用來匯入代理程式軟體更新。
- 虛擬機器檔案共用可用來匯入虛擬機器,以及儲存已下載的虛擬機器記錄。
備註:
- 如果您想要使用代理程式更新功能,且您有多個租用戶,則必須在每個租用戶上建立代理程式檔案共用。
- 如果您想要匯入虛擬機器或儲存記錄,且您有多個租用戶,則必須在每個租用戶上建立虛擬機器檔案共用。
- 無論何時,在您的租用戶上僅能具有其中一個檔案共用類型 (也就是一個代理程式檔案共用和一個虛擬機器檔案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