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工作階段協作功能,使用者可以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現有的 Windows 或 Linux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若要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您的 VMware Horizon 部署必須符合特定需求。
元件 | 需求 |
---|---|
用戶端系統 | 工作階段擁有者和協作者必須已在用戶端系統上安裝 Windows、Mac 或 Linux 版 Horizon Client,或必須使用 HTML Access。 |
Windows 遠端桌面 | 必須在虛擬桌面平台或在已發佈應用程式的 RDS 主機上安裝 Horizon Agent。必須在桌面平台集區或伺服器陣列層級上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如需為桌面平台集區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Horizon 中設定虛擬桌面平台》文件。如需為伺服器陣列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Horizon 中設定已發佈的桌面平台和應用程式》文件。 |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 | 如需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需求,請參閱《在 Horizon 中設定 Linux 桌面平台》文件。 |
連線伺服器 | 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會使用 Enterprise 授權。 |
顯示通訊協定 | VMware Blast |
如需如何使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orizon Client 說明文件。
設定工作階段協作群組原則設定
使用 VMware View Agent 組態 ADMX 範本檔 (vdm_agent.admx) 中的協作群組原則設定,可設定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VMware View Agent 組態 ADMX 範本設定。
工作階段協作功能限制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使用下列遠端桌面平台功能。
- USB 重新導向
- 即時音訊視訊 (RTAV)
- 多媒體重新導向
- 用戶端磁碟機重新導向
- 智慧卡重新導向
- Microsoft Lync 重新導向
- 檔案重新導向和保留在 Dock 中功能
- 剪貼簿重新導向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變更遠端桌面平台的解析度。
使用者在相同的用戶端機器上不能有多個協作工作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