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工作階段協作功能,使用者可以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已啟用螢幕分享和音訊輸出功能的現有 Windows 或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工作階段。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若要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您的 VMware Horizon 部署必須符合特定需求。

元件 需求
用戶端系統 工作階段擁有者和協作者必須已在用戶端系統上安裝 Windows、Mac 或 Linux 版 Horizon Client,或必須使用 HTML Access
Windows 遠端桌面 必須在虛擬桌面平台或在已發佈應用程式的 RDS 主機上安裝 Horizon Agent。必須在桌面平台集區或伺服器陣列層級上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如需為桌面平台集區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Horizon 中設定虛擬桌面平台》文件。如需為伺服器陣列啟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 Horizon 中設定已發佈的桌面平台和應用程式》文件。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 如需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需求,請參閱《在 Horizon 中設定 Linux 桌面平台》文件。
連線伺服器 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會使用 Enterprise 授權。
顯示通訊協定 VMware Blast

如需如何使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orizon Client 說明文件。

設定工作階段協作群組原則設定

使用 VMware View Agent 組態 ADMX 範本檔 (vdm_agent.admx) 中的協作群組原則設定,可設定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VMware View Agent 組態 ADMX 範本設定

工作階段協作功能限制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使用下列遠端桌面平台功能。

  • USB 重新導向
  • 即時音訊視訊 (RTAV)
  • 多媒體重新導向
  • 用戶端磁碟機重新導向
  • 智慧卡重新導向
  • Microsoft Lync 重新導向
  • 檔案重新導向和保留在 Dock 中功能
  • 剪貼簿重新導向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變更遠端桌面平台的解析度。

使用者在相同的用戶端機器上不能有多個協作工作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