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工作階段協作功能,使用者可以邀請其他使用者加入現有的 Linux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若要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您的 VMware Horizon 部署必須符合特定需求。

表 1. 工作階段協作的系統需求
元件 需求
Linux 遠端桌面平台 執行下列 Linux 發行版和桌面平台環境的遠端桌面平台可支援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 具有 Gnome 桌面平台環境的 Ubuntu 20.04/18.04
  • 具有 Gnome Classic 桌面平台環境的 RHEL Workstation 7.x 或 8.x
  • RHEL Server 7.8 或更新版本,或具有 Gnome Classic 桌面平台環境的 8.1 或更新版本
連線伺服器 連線伺服器執行個體會使用 Enterprise 授權。
顯示通訊協定 VMware Blast
備註: RHEL 8.x 桌面平台需要額外的系統組態,才能支援工作階段協作。請參閱 設定 RHEL 8.x 桌面平台以進行工作階段協作

如需如何使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orizon Client說明文件。

在組態檔中設定工作階段協作選項

/etc/vmware/viewagent-custom.conf 檔案中設定下列選項,以啟用或停用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 CollaborationEnable
/etc/vmware/config 檔案中設定下列選項,以設定要在協作工作階段期間使用的設定。
  • collaboration.logLevel
  • collaboration.maxCollabors
  • collaboration.enableEmail
  • collaboration.serverUrl
  • collaboration.enableControlPassing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在 Linux 桌面平台上設定組態檔中的選項

工作階段協作功能限制

下列一般限制適用於工作階段協作功能:
  •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使用下列遠端桌面平台功能。
    • USB 重新導向
    • 音訊輸入重新導向
    • 用戶端磁碟機重新導向
    • 智慧卡重新導向
    • 剪貼簿重新導向
  • 使用者無法在協作工作階段中變更遠端桌面平台的解析度。
  • 使用者在相同的用戶端機器上不能有多個協作工作階段。
備註: 請使用下列補救措施來針對與工作階段協作相關的問題進行疑難排解:
  • 如果使用者首次登入遠端桌面平台後,系統匣中未能顯示 [工作階段協作] 圖示,請指示使用者先與桌面平台中斷連線再重新連線。重新連線到桌面平台後,通常就會出現 [工作階段協作] 圖示了。
  • 如果在使用者第一次登入遠端桌面平台後,系統匣中的工作階段協作圖示沒有回應,請指示使用者調整遠端桌面平台視窗的大小。調整桌面平台視窗的大小後,工作階段協作圖示將變得可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