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選擇為使用者提供已發佈的應用程式,而非遠端桌面平台。個別已發佈的應用程式可能更容易在小型行動裝置上導覽。

使用者可使用與之前用於存取遠端桌面平台的相同 Horizon Client 來存取遠端 Windows 系統的應用程式,並使用相同的 Blast Extreme 或 PCoIP 顯示通訊協定。

若要提供已發佈的應用程式,請在 Microsoft 遠端桌面工作階段 (RDS) 主機上安裝該應用程式。一或多個 RDS 主機構成一個伺服器陣列,而伺服器陣列管理員則從中以建立桌面平台集區類似的方式建立應用程式集區。如需調整伺服器陣列大小建議,請參閱 VMware 知識庫 (KB) 文章 http://kb.vmware.com/kb/2150348

使用此策略可簡化新增、移除和更新應用程式;新增或移除應用程式的使用者權利;並提供可從任何裝置或網路對集中式或分散式應用程式伺服器陣列進行存取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