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為使用者自訂已發佈的應用程式圖示。變更已發佈的應用程式圖示時,使用者即可在已發佈的桌面平台上檢視新的應用程式圖示。 必要條件 驗證以 32 位元.PNG 檔案格式提供圖示。 程序 在 Horizon Console 中,選取詳細目錄 > 應用程式。 選取某個應用程式集區或多個應用程式集區,然後按一下應用程式圖示 > 關聯應用程式圖示。 若要上傳圖示,請按一下上傳圖示檔案,然後瀏覽 .PNG 格式的圖示。 圖示檔案必須介於 16x16 像素與 256x256 像素之間。 按一下確定。 結果 圖示隨即對已發佈的桌面平台上已發佈的應用程式顯示。 上層主題: 管理應用程式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