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 DRS 規則,用以管理將虛擬機器群組中的 OpenStack 執行個體散佈到特定主機群組的工作。

先決條件

程序

  1. vSphere Client 中,按一下運算叢集,然後選取設定
  2. 組態下,按一下虛擬機器/主機規則
  3. 按一下新增... 按鈕。
  4. 輸入規則名稱,然後選取啟用規則選項。
  5. 類型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虛擬機器到主機
  6. 虛擬機器群組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包含要放置之 OpenStack 執行個體的虛擬機器群組。
  7. 在下一個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規則的規格。

    選項

    說明

    必須在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指定虛擬機器群組中的 OpenStack 執行個體必須在指定主機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應在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指定虛擬機器群組中的 OpenStack 執行個體應 (但並非必須) 在指定主機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不得在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指定虛擬機器群組中的 OpenStack 執行個體永不得在指定主機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不應在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指定虛擬機器群組中的 OpenStack 執行個體不應 (但可以) 在指定主機群組中的主機上執行。

  8. 主機群組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取包含將要放置 OpenStack 執行個體之主機的主機群組,然後按一下確定

下一步

將虛擬機器群組設定套用至映像中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