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定義成員資格準則,以根據一或多個準則,在 NSX 群組中動態新增成員。
一個準則可以有一或多項條件。這些條件可以使用相同的成員類型,也可以混合使用不同的成員類型。不過,在成員資格準則中新增混合了多個成員類型的條件時,會有一些限制。請參閱本主題後面的〈具有混合成員類型的準則限制〉一節。
依預設,NSX 會在成員資格準則中的每個條件後面使用邏輯 AND 運算子。不支援使用其他邏輯運算子,來聯結成員資格準則中的條件。
若要聯結準則,可以使用 OR 和 AND 運算子。依預設,
NSX 會選擇使用 OR 運算子,來聯結多個準則。在符合以下情況時,才支援在兩個準則之間使用 AND 運算子:
- 這兩個準則會使用相同的成員類型。
- 兩個準則均使用單一條件。
在新增多項條件時,會有以下限制:
- 單一成員資格準則中最多支援 5 項具有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例如,在準則中,您最多可以新增 5 個「虛擬機器」成員類型的條件。
- 單一成員資格準則中最多支援 15 項具有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例如,在準則中,您最多可以新增 15 項混合了「NSX 區段」和「區段連接埠」成員類型的條件。
- 一個群組中最多支援 35 項具有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一個群組最多可有 5 個成員資格準則。不過,您在群組中所能新增的準則總數,取決於每個準則中的條件數。請參閱下列範例。
- 範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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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具有 3 個成員資格準則,總共有 35 項條件:
- 準則 1 具有 15 項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2 具有 15 項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3 具有 5 項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範例 2
-
群組具有 4 個成員資格準則,總共 35 項條件:
- 準則 1 具有 15 項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2 具有 14 項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3 具有 4 項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4 具有 2 項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範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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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具有 5 個成員資格準則,總共 22 項條件:
- 準則 1 具有 10 項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2 具有 3 項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3 具有 4 項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4 具有 3 項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準則 5 具有 2 項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由於該群組已達準則限制 (5 個),您無法新增其他成員資格準則。不過,必要時,您可以在任何這 5 個準則中新增更多條件,但不能超過前述的下列上限:- 單一準則中,最多有 5 項具有相同成員類型的條件。
- 單一準則中,最多有 15 項具有混合成員類型的條件。
- 群組中總共有 35 項條件。
具有混合成員類型的準則限制
成員類型 | 具有混合成員類型的準則 | 標籤運算子 | 範圍運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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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機器 | 不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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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X 區段 | 支援 基於「NSX 區段」的條件可以與基於「區段連接埠」的條件混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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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連接埠 | 支援 基於「區段連接埠」的條件可以與基於「NSX 區段」的條件混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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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連接埠群組 | 支援 基於「分散式連接埠群組」的條件可以與基於「分散式連接埠」的條件混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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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連接埠 | 支援 基於「分散式連接埠」的條件可以與基於「分散式連接埠群組」的條件混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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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集合 - 此成員類型未來將變為已過時。目前該成員類型仍然可用,是為了與現存群組或 NS 群組維持回溯相容性 (以基於「IP 集合」標籤的準則為依據)。我們建議您將群組當作成員類型,並在成員資格準則中新增以標籤為基礎類型為「僅限 IP 位址」的群組。 | 不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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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 - 使用此成員類型,在成員資格準則中新增以標籤為基礎類型為「僅限 IP 位址」的群組。 | 不支援 |
等於 - 可以選取一個標籤。 | 等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