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更正基礎原因以外,您還可以在警示清單中修改其狀態為已報告來管理警示。

觸發的警示可能為下列其中一個狀態:未處理、已確認、已抑制或已解決。

程序

  1. 導覽至首頁,然後按一下警示
    [警示] 面板有兩種模式,如面板頂端所示: 警示警示定義
  2. 如果尚未顯示面板,請按一下警示模式。
    警示面板會顯示所有警示的清單,包括已解決的警示。
    備註: 已解決的警示將在其解決後持續列出最多八天。
  3. 在頁面上的資料表中找到警示,然後選取最左側資料行中的核取方塊。
  4. 按一下動作,然後選取所需的動作。
    • 如果您將警示狀態變更為已確認,這表示您知道並已確認該警示。
    • 如果您將警示移到已抑制狀態,系統會提示您指定持續時間 (以小時為單位)。在指定的持續時間過後,警示狀態會還原為未處理。但是,如果系統判定情況已修正,則警示狀態會變更為已解決。
    • 您可以將已確認或已抑制警示的狀態還原為未處理。
    • 您無法變更已解決警示的狀態。
    [警示狀態] 資料行中的值會相應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