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對範本做出變更但保留原始範本的狀態,請將範本複製到範本。
如果從範本開啟精靈,則不會顯示 [選取建立類型] 頁面。
程序
- ♦ 選取以將範本複製到範本。
選項 說明 從詳細目錄中的任意物件開啟 [新增虛擬機器] 精靈 - 在屬於虛擬機器之有效父系物件的任何詳細目錄物件 (如資料中心、資料夾、叢集、資源集區或主機)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新增虛擬機器。
- 選取將範本複製到範本,然後按下一步。
[選取名稱和資料夾] 頁面隨即開啟。
從範本開啟將範本複製到範本精靈 - 搜尋或瀏覽範本。
- 在範本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複製。
[選取名稱和資料夾] 頁面隨即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