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虛擬機器定義儲存區原則時,您可以指定在虛擬機器上執行的應用程式的儲存區需求。

儲存區原則可參考儲存區實體通告的儲存區功能,或可以參考資料存放區標籤。原則可包含啟用 I/O 篩選器、儲存區系統或其他實體提供之資料服務 (例如複寫或快取) 的元件。

必要條件

  • 確保 [虛擬機器儲存區原則] 介面已填入有關您儲存環境中可用之儲存區實體和資料服務的資訊。請參閱填入虛擬機器儲存區原則介面
  • 定義適當的儲存區原則元件。請參閱建立儲存區原則元件
  • 所需權限:VM storage policies.UpdateVM storage policies.View

下一步

可將此儲存區原則套用至虛擬機器。如果您使用以物件為基礎的儲存區,例如 vSAN 和 Virtual Volumes,則可以指定此儲存區原則為預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