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LS 虛擬機器反相似性原則說明了某類虛擬機器與 vCLS 系統虛擬機器之間的關係。

vCLS 虛擬機器反相似性原則不支援將 vCLS 虛擬機器和應用程式虛擬機器放置在同一主機上。如果您不希望 vCLS 虛擬機器和執行關鍵工作負載的虛擬機器在同一主機上執行,則此類原則會非常有用。執行關鍵工作負載 (如 SAP HANA) 的一些最佳做法需要專用主機。建立原則後,放置引擎會嘗試將 vCLS 虛擬機器放置在未執行原則虛擬機器的主機上。

強制執行 vCLS 虛擬機器反相似性原則可能會在多個方面受到影響:
  • 如果原則套用至不同主機上的多個虛擬機器,並且無法提供足夠的主機來分佈 vCLS 虛擬機器,則 vCLS 虛擬機器將整併到不含原則虛擬機器的主機中。
  • 如果佈建作業指定目的地主機,則即使違反原則,也會始終遵守該指定。DRS 會在後續修復週期中嘗試將 vCLS 虛擬機器移至符合標準的主機。

程序

  1. 針對要包含在 vCLS 虛擬機器反相似性原則中的每個虛擬機器群組建立類別和標籤。
  2. 標記要包含的虛擬機器。
  3. 建立 vCLS 虛擬機器反相似性原則。
    1. 從 vSphere 中,按一下原則和設定檔 > 計算原則
    2. 按一下新增以開啟新增計算原則精靈。
    3. 填寫原則名稱,然後從原則類型下拉式控制項中選擇 vCLS 虛擬機器反相似性
      原則 名稱必須是唯一的。
    4. 提供原則的說明,然後使用虛擬機器標籤選擇將原則套用到的類別標籤
      除非有多個虛擬機器標籤與某個類別相關聯,否則精靈會在您選取標籤 類別後填寫虛擬機器標籤。
    5. 按一下建立以建立原則。
  4. (選擇性) 若要刪除計算原則,請開啟 vSphere,按一下原則和設定檔 > 計算原則,以卡片形式顯示每個原則。按一下 [刪除] 以刪除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