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指定虛擬機器群組和主機群組之間的相似性關係。使用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時,您應瞭解這些規則何時最有用,如何解決規則之間的衝突以及小心設定所需相似性規則的重要性。
如果建立多個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將不會對這些規則進行排序,而是平等套用。請注意,這會對規則的互動方式有影響。例如,屬於兩個 DRS 群組 (每個組都屬於不同的必要規則) 的虛擬機器只能在同時屬於這兩個主機 DRS 群組 (如規則中所述) 的主機上執行。
建立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時,不會檢查該規則是否能在與其他規則相關的情況下執行。因此,您建立的規則可能會與正在使用的其他規則衝突。當兩個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發生衝突時,舊的規則優先,新的規則將停用。DRS 僅嘗試滿足已啟用的規則,會略過已停用的規則。
DRS、vSphere HA 和 vSphere DPM 不會採取任何會導致違反必要相似性規則 (虛擬機器 DRS 群組在主機 DRS 群組上 [必須執行] 或 [不得執行]) 的動作。因此,您應小心使用此類型的規則,因為可能會對叢集運作造成負面影響。如果未正確使用,所需的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可能會將叢集分為多個段,並阻礙 DRS、vSphere HA 和 vSphere DPM 正確運作。
如果這樣做會違反必要相似性規則,則不會執行許多叢集功能。
- DRS 無需撤除虛擬機器,即可將主機置於維護模式。
- DRS 不會將虛擬機器置於已開啟電源狀態,也不會對虛擬機器進行負載平衡。
- vSphere HA 不會執行容錯移轉。
- vSphere DPM 不會透過將主機置於待命模式來最佳化電源管理。
為避免發生這些情況,在建立多個所需相似性規則時或考慮僅使用首選的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 (虛擬機器 DRS 群組在主機 DRS 群組上 [應執行] 或 [不應執行]) 時,請倍加小心。請確認與每個虛擬機器關聯的叢集中的主機數目足夠大,即使遺失一個主機也不會導致缺少可執行虛擬機器的主機。可以違反首選規則,以便 DRS、vSphere HA 和 vSphere DPM 可以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