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權限控制在詳細目錄物件上建立、修改警示及回應警示的能力。
您可以在階層中的不同層級設定此權限。例如,如果您在資料夾層級設定了某項權限,則可以將此權限散佈到該資料夾中的一或多個物件。[要求] 資料行中列出的物件必須具有權限集,可以直接具有,也可以透過繼承獲得。
權限名稱 | 說明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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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在所有已觸發的警示上隱藏所有警示動作。 |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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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建立新警示。 如果透過自訂動作建立警示,則在使用者建立警示時,將驗證執行動作的權限。 |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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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在觸發警示之後阻止警示動作。此動作不會停用警示。 |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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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在特定目標類型上啟用或停用特定警示。 | 可觸發警示的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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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變更警示的內容。 |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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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刪除警示。 |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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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變更所設定的事件警示的狀態。狀態可以變更為一般、警告或警示。 |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