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權限控制在詳細目錄物件上建立、修改警示及回應警示的能力。

您可以在階層中的不同層級設定此權限。例如,如果您在資料夾層級設定了某項權限,則可以將此權限散佈到該資料夾中的一或多個物件。[要求] 資料行中列出的物件必須具有權限集,可以直接具有,也可以透過繼承獲得。

表 1. 警示權限
權限名稱 說明 要求
警示.確認警示

允許在所有已觸發的警示上隱藏所有警示動作。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警示.建立警示

允許建立新警示。

如果透過自訂動作建立警示,則在使用者建立警示時,將驗證執行動作的權限。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警示.停用警示動作

允許在觸發警示之後阻止警示動作。此動作不會停用警示。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警示.在實體上停用或啟用警示 允許在特定目標類型上啟用或停用特定警示。

可觸發警示的物件

警示.修改警示

允許變更警示的內容。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警示.移除警示

允許刪除警示。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

警示.設定警示狀態

允許變更所設定的事件警示的狀態。狀態可以變更為一般警告警示

對其定義了警示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