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vSAN 延伸叢集時,請考量下列準則。

  • 為延伸叢集設定 DRS 設定。
    • DRS 必須在叢集中啟用。如果您將 DRS 置於半自動模式下,則可控制要移轉至每個站台的虛擬機器。vSAN 7.0 Update 2 可讓您在自動模式下操作 DRS,並從網路磁碟分割正常復原。
    • 建立兩個主機群組,一個用於慣用站台,另一個則用於次要站台。
    • 建立兩個虛擬機器群組,其中一個用於容納慣用站台上的虛擬機器,另一個則用於容納次要站台上的虛擬機器。
    • 建立兩個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用於將虛擬機器群組對應至主機群組,並指定哪些虛擬機器和主機存放在慣用站台中,哪些存放在次要站台中。
    • 設定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以對叢集中的虛擬機器執行初始放置。
  • 為延伸叢集設定 HA 設定。
    • HA 規則設定在容錯移轉期間應採用虛擬機器-主機相似性規則。
    • 請確定未啟用 HA 資料存放區活動訊號。
    • 將 HA 與主機故障監控和許可控制搭配使用,並將 FTT 設定成每個站台中的主機數。
  • 延伸叢集需要磁碟上格式 2.0 或更新版本。如有必要,請在設定延伸叢集前升級磁碟上格式。請參閱 《管理 VMware vSAN》中的「升級 vSAN 磁碟格式」。
  • 針對延伸叢集,將 FTT 設為 1。
  • FTT 設為 0 且資料位置設為 [慣用] 或 [次要] 時,vSAN 延伸叢集支援啟用 Symmetric Multiprocessing Fault Tolerance (SMP-FT) 虛擬機器。在將 FTT 設為 1 或以上的延伸叢集上,vSAN 不支援 SMP-FT 虛擬機器。
  • 當主機中斷連線或沒有回應時,您無法新增或移除見證主機。此限制可確保 vSAN 從所有主機收集足夠的資訊後再起始重新設定作業。
  • 延伸叢集不支援使用 esxcli 來新增或移除主機。
  • 請勿建立見證主機的快照或備份見證主機。如果見證主機發生故障,請變更見證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