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 vsan.host_claim_disks_differently RVC 命令將儲存裝置標記為 Flash、容量 Flash 或磁碟 (HDD)。

您可以使用 RVC 工具個別地或透過指定裝置型號按批次將 Flash 裝置標記為容量裝置。當您想要將 Flash 裝置標記為容量裝置時,可以將其包含在全 Flash 磁碟群組中。
備註: vsan.host_claim_disks_differently 命令在標記裝置之前不會檢查裝置類型。該命令會標記任何附加有 capacity_flash 命令選項的裝置,包括已在使用中的磁碟和裝置。務必在標記之前確認裝置狀態。
如需用於 vSAN 管理的 RVC 命令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RVC 命令參考指南

必要條件

  • 確認您正在使用 vSAN 6.5 或更新版本。
  • 確認已在 vCenter Server 上啟用 SSH。

程序

  1. 開啟與 vCenter Server 的 SSH 連線。
  2. 使用具有管理員權限的本機帳戶登入 vCenter Server
  3. 透過執行下列命令來啟動 RVC。
    rvc local_user_name@target_vCenter_Server
    例如,若要使用相同的 vCenter Server 將容量 Flash 裝置標記為使用者根,請執行下列命令:
    rvc root@localhost
  4. 輸入使用者名稱的密碼。
  5. 導覽到 vSphere 基礎結構中的 vcenter_server/data_center/computers/cluster/hosts 目錄。
  6. 搭配執行 vsan.host_claim_disks_differently 命令與 --claim-type capacity_flash --model model_name 選項,以將叢集內所有主機上的相同型號的所有 Flash 裝置標記為容量。
    vsan.host_claim_disks_differently --claim-type capacity_flash --model model_name *

下一步

在叢集上啟用 vSAN,並宣告容量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