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vSAN 的需求使用 Flash 裝置和磁碟。
確認叢集有足夠容量,可滿足預期虛擬機器耗用及虛擬機器儲存區原則中容許的故障次數的要求。
儲存裝置必須滿足下列需求,以便 vSAN 可對其進行宣告:
- 儲存裝置是 ESXi 主機的本機裝置。vSAN 無法宣告遠端裝置。
- 儲存裝置沒有任何現有磁碟分割資訊。
- 在同一台主機上,您無法同時擁有全快閃和混合磁碟群組。
準備磁碟群組的裝置
每個磁碟群組提供一個 Flash 快取裝置,以及至少一個磁碟或至少一個 Flash 容量裝置。對於混合叢集,Flash 快取裝置的容量必須至少佔容量裝置上預期耗用儲存區的 10%,不包括保護複製的容量。
vSAN 需要主機上至少有一個磁碟群組,可向由至少三台主機構成的叢集提供儲存空間。使用組態一致的主機,以獲得 vSAN 的最佳效能。
原始和可使用容量
提供的原始儲存容量高於虛擬機器的容量,以處理某些情況。
- 請勿將 Flash 快取裝置的大小包含於容量中。除非您已新增供儲存區使用的 Flash 裝置,否則這些裝置不提供儲存空間且不用作快取。
- 提供足夠空間,以處理虛擬機器儲存區原則中容許的故障次數 (FTT) 的值。大於 0 的 FTT 會延伸裝置使用量。如果 FTT 設為 1,使用量為 2 倍。如果 FTT 設為 2,使用量為 3 倍,依此類推。
- 透過檢查個別主機而不是整併的 vSAN 資料存放區物件上的空間,來確認 vSAN 資料存放區擁有可進行作業的足夠空間。例如,撤除主機時,資料存放區中的可用空間可能全部位於您要撤除的主機上。叢集無法透過調整此撤除來適應另一台主機。
- 請提供足夠的空間,以防止已精簡佈建儲存區的工作負載開始耗用大量儲存空間時,資料存放區出現容量不足的情況。
- 確認實體儲存區可在 vSAN 叢集中調整主機的重新保護和維護模式。
- 將 vSAN 額外負荷視作可用儲存空間。
- 磁碟上格式 1.0 版會新增額外負荷,約為每個容量裝置 1 GB。
- 磁碟上格式 2.0 版會新增額外負荷,通常是每個裝置不超過 1% - 2% 的容量。
- 磁碟上格式 3.0 版及更新版本會新增額外負荷,通常是每個裝置不超過 1% - 2% 的容量。在啟用軟體總和檢查碼的情況下,重複資料刪除和壓縮需要額外負荷,約為每個裝置 6.2% 的容量。
如需有關規劃 vSAN 資料存放區容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VMware vSAN 設計和規模指南。
vSAN 原則對容量的影響
虛擬機器的 vSAN 儲存區原則以多種方式影響容量裝置。
原則影響的方面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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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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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保護或維護模式所需的可用空間 | 將主機置於維護模式或複製虛擬機器時,資料存放區可能無法撤除虛擬機器物件,儘管 vSAN 資料存放區指示有足夠的可用空間。如果可用空間位於處於維護模式的主機上,可能會出現空間不足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