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設定檔案服務,以便能在 vSAN 資料存放區上建立檔案共用。
必要條件
- 啟用 vSAN 檔案服務。
- 從 vSAN 檔案服務網路中配置靜態 IP 位址作為檔案伺服器 IP,每個 IP 都是 vSAN 檔案共用的單一存取點。
- 為獲得最佳效能,IP 位址的數目必須等於 vSAN 叢集中的主機數目。
- 所有靜態 IP 位址都必須來自相同子網路。
- 每個靜態 IP 位址都具有一個對應的 FQDN,它必須是 DNS 伺服器中正向查閱和反向查閱區域的一部分。
- 如果您計劃建立以 Kerberos 為基礎的 SMB 檔案共用或以 Kerberos 為基礎的 NFS 檔案共用,則需要具備以下項目:
- Microsoft Active Directory (AD) 網域,用於提供身份驗證來建立具有 Kerberos 安全性的 SMB 檔案共用或 NFS 檔案共用。
- (選用) Active Directory 組織單位,用於建立所有檔案伺服器電腦物件。
- 目錄服務中擁有足夠權限來建立和刪除電腦物件的網域使用者。
程序
結果
檔案服務網域已設定。檔案伺服器會使用 vSAN 檔案服務組態程序期間所指派的 IP 位址來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