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症狀定義選項是用於為警示定義新增現有症狀或建立新症狀的機制。如果警示定義所需的症狀不存在,則可以從此工作區建立。還可以為警示新增條件。
新增症狀/條件選項的運作方式
您可以選取和新增針對基礎物件類型定義的症狀,還可新增相關物件類型的症狀。因為新增了一或多個症狀,因此可以建立症狀運算式。如果將此運算式評估為 True,則會產生警示。與此類似,可以為警示定義一或多個條件,當滿足條件時,便會產生警示。可以在 [所有警示] 頁面中檢視警示。
新增症狀/條件選項
若要新增症狀/條件,您可以將選取的症狀/條件拖曳至左窗格。使用左側工作區指定是否所有或任一症狀/條件或症狀/條件集必須為 True,才會產生警示。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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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位置 | 症狀評估的物件。
由於您建立了警示定義,因此可以根據物件關聯性階層針對基礎物件類型和相關物件類型選取或定義症狀。下列關聯性屬於物件類型,因為它們與警示定義基礎物件類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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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 索引標籤 | |
選取症狀 | 選取正在為目前 [定義位置] 物件類型新增的症狀定義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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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物件類型篩選 | 僅在選取 [定義位置] 值而非 [自我] 時可用。 將症狀限制為根據所選 [定義位置] 關聯性為所選物件類型設定的症狀。 |
建立新症狀 | 如果不存在警示所需的症狀,則可以建立症狀。 開啟 [症狀定義] 對話方塊。 不適用於系統中預先定義的智慧提早警告症狀。 |
全部篩選器 | 篩選症狀定義的清單。當 [定義位置] 設定為自我,或當它設定為其他關聯性,且您從 [依物件類型篩選] 下拉式功能表選取物件時,可以使用此選項。
若要清除篩選器,請按一下出現在篩選器名稱旁的雙箭頭圖示。 |
快速篩選器 (名稱) | 根據症狀名稱搜尋清單。 |
症狀清單 | 所選物件類型的現有症狀清單。若要設定症狀,請將其拖曳到左側工作區。 若要合併以階層中多個層級為基礎的症狀,請先選取新 [定義位置] 層級和 [依物件類型篩選],再選取並拖曳新症狀到工作區。 |
[條件] 索引標籤 | |
選取特定物件 | 根據物件類型、介面卡類型、原則、收集狀態和狀態選取特定物件。 |
篩選器 | 根據物件類型搜尋度量。 |
條件清單 | 所選物件類型的度量清單。若要設定條件,請將其拖曳到左側工作區。 |
使用工作區設定症狀、症狀集和條件的互動。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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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集的 {operator} 為 true 時會觸發警示 | 為所有新增的症狀/條件集選取運算子。僅在新增多個症狀/條件集時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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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 | 症狀/條件集包含一個運算式,系統透過評估此運算式確定是否應觸發警示。 若要將症狀清單中的一或多個症狀新增至現有症狀集,請將該清單中的症狀拖曳到症狀集。若要為警示定義建立新的症狀集,請將症狀拖曳到輪廓為虛線的登陸區域。 |
症狀集 | 將一或多個症狀新增到工作區,定義症狀集為 True 的點,並指定是否症狀集中的所有或任一症狀都必須為 True,才會產生警示。 一個症狀集可包含一或多個症狀/條件,而一個警示定義則可包含一或多個症狀/條件集。 如果您建立了某個症狀集,並且該症狀集上 [定義位置] 物件為 [自我],則可以為症狀集中的多個症狀設定運算子。
如果您建立了某個症狀集,並且該症狀集上 [定義位置] 物件為 [自我] 之外的關聯性,則可設定運算子並修改觸發臨界值。若要設定症狀集準則,請設定選項。
當您將某個症狀納入症狀集時,條件必須為 True 才會觸發症狀集。但是,您可能會想設定某個症狀集,要求在症狀條件不存在時觸發症狀。若要使用症狀條件的不存在情況,請按一下症狀名稱左側的垂直省略符號,然後選取反轉症狀。 儘管您可以設定症狀嚴重度,但如果反轉了某個症狀,則該症狀將不具有影響已產生警示嚴重度的相關聯嚴重度。 |
選項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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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集的 {operator} 為 true 時觸發警示 | 為所有新增的條件集選取運算子。僅在新增多個條件集時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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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 條件集包含一個運算式,系統透過評估此運算式確定是否應觸發警示。
若要將條件清單中的一或多個條件新增至現有症狀/條件集,請將該清單中的條件拖曳到症狀/條件集。 |
按下一步以新增建議。